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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导读】2011年12月21日,浙江省宁波市《宁波市企业信用监管和社会责任评价办法》。《评价方法》分为总则,信息记录与共享,企业信用监管,社会责任评价与促进,成果运用,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章节。根据《评价方法》规定,宁波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各个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单位确认的信用状况,合成确定企业的综合信用等级标识,分为A、B、C、D四类,分别表示企业信用风险很小、较小、较大、很大。在评价标准方面,《评价办法》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五类评价指标,即企业发展、劳动关系、环境关系、社会关系和企业文化。在评价程序方面,《评价办法》分别规定了依申请评价程序和主动评价程序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构对依申请评价的,分别评出不达标、达标和优秀三个评价等级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构主动评价的,分别评出不达标或者社会责任严重缺失二个评价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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