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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中区"四化"推进创建和谐活动
2009-10-13 16:27  文章来源:山东工人报社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近年来,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,济南市市中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,在推动经济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、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 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区创建活动,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,全区在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突出化、社会化等方面做足文章。

  制度化。为调动全区各方面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"两办"联合转发了《市中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(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)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》,该意见为全区今后三年创建活动制定了详细的规划,明确指出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,就工作措施及机制建设方面做了具体要求。

  规范化。根据实际情况,重新调整了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,理顺各项工作程序。要求全区各级相关部门建立党委领导的运行机制,不断完善政府主抓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,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体系,形成企业争创、职工参与的创建机制,构建了"党委领导、政府主抓、三方运作、部门联动、企业争创、职工参与"的工作格局。

  突出化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把当前的热点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,突出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利益和民主管理权利。重点做到职工民主政治权益得到有效维护,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得到有效保障,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实行,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,企业社会责任得到有效履行。

  社会化。把创建活动延伸到全区各个层面,在全区范围内征询建议和意见,扩大在全区的社会影响力。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、争创一流,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,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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